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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纪委监委严明纪律 护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文章来源:县委巡察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5日 点击数: 字体:

日前,白河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严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纪律的通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确保全县上下以铁的纪律和作风,扎实完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各项任务。

《通知》明确了“六项纪律、十个严禁”要求。即严明政治纪律,做到“两个维护”,严禁偏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变通打折扣、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明组织纪律,树牢规矩意识,严禁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决策决定重大事项、重要项目安排和重大资金使用,严禁拒不执行党组织工作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严明廉洁纪律,保持清风正气,严禁违规插手项目安排、违规发包拆分项目、暗箱操作、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严禁各级领导、干部(包括村级干部)借机或变相承揽工程谋取私利;严明群众纪律,维护切身利益,严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刁难群众,严禁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明工作纪律,勇于担当作为,严禁不按要求落实“四个不摘”、不认真执行驻村工作队管理规定;严明生活纪律,树立良好形象,严禁奢侈浪费、贪图享乐、低级趣味,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

《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中主动担当作为。凡出现明令禁止问题行为的,将依据有关纪律规定,从严从快问责追究。务必以铁的纪律和作风,保障责任落实、政策落实、任务落实,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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