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二维码关注清风白河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其  他 > 正文 >

白河县纪委监委关于严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要求加强对执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

文章来源:县纪委 作者:白纪轩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25日 点击数: 字体: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纪委,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县各单位党组织,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委机关各室部:

为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部署,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和工作要求得到不折不扣落实,现就严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要求,加强对工作部署和纪律要求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高度负责、严肃认真、积极有力落实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政治要求、工作要求、纪律要求,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得到不折不扣的有效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县公安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把握关键环节,细化工作措施确保疫情防控诊疗工作顺利实施。

二、强化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委成立监督检查组,由委领导同志牵头负责,抽调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工作人员,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各镇各部门防控工作落实、执行白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的各项要求等方面情况。春节期间,监督检查组将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形成工作氛围和高压态势。

三、严肃责任追究。疫情防控工作是近期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必须严肃对待,从严要求,对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不力、联防联控措施不实、执行纪律和工作要求不严的进行通报曝光、约谈问责,对在工作中擅离职守、临危退缩、处置不力、不负责任的党员干部,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快查处,严肃追究纪律责任。(举报电话:0915-7822452)

中共白河县纪委 白河县监委

2020年1月25日


[打印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