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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纪委监委组织机构

文章来源:县纪委 作者: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8日 点击数: 字体:

中共白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白河县监察委员会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和派驻机构。内设职能部门具体为:办公室、组织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列入县委工作机关序列,设在县纪委。

此外,设有1个直属事业单位:白河纪检监察信息中心;设有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县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机关机要保密、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涉案款物保管、档案管理、安全保卫;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调研、起草文稿;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纪检监察规章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立规后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编纂;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县委巡察工作机构党群工作等。

组织宣传部: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承担有关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有关纪检监察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重点领域监督工作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监察对象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综合考评等职责;承担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加强对全县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涉案信息查询业务管理等。

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规依纪依法监督和执纪审查、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镇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镇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镇纪委及县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等。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科)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申诉案件、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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