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二维码关注清风白河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学习园地 > 清风时评 > 正文 >

浅谈惠农政策执行中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09日 点击数: 字体:

听过要钱要出纠纷的,没听过给钱给出矛盾的,可这种怪事却在惠民政策执行中实实在在的发生了。乡镇作为直接面对农民的最基层国家政府机构,就理所当然的成了矛盾的集中点。

1、“两免一补”。

由贫困生或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后由校长、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育局、财政局审定,再由学校发放。这就是“两免一补”现行评定发放程序,其中《申请表》上乡村两级盖章的栏目,引用一名校长的话“请你盖章那是尊重你”。作为评审主体,校长和教师们早被繁重的教学业务和各种达标累得“鞠躬尽粹”了,就三、五十号人又哪来的时间和精力去了解100多平方公里内群众的贫富和病灾?而所谓的学生家长,评审时不过就近找几个做做样子罢了---家长们跑的跑、忙的忙,学校又上哪儿找人去?即使家长们都来了,即使抛开私心杂念,诺大个面积里谁又能对谁知根知底?而所谓“公示”,不过是将名单贴在校园公开栏内,教职园工看看、年幼学生看看罢了,让家长们来回跑个几里、几十里甚至上百里去看“公示”,估计也不太现实。这样的评审,即使不存在循私枉法、优亲厚友,它也无法做到公平公正、应享尽享,存在问题也就成为一种“必然”。而一旦出现问题,群众和社会各界便将矛头直指基层政府,政府因其职责所在,还不能一推了之!

既然存在问题,就一定有解决问题的办法。“两免一补”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根源在于评审主体权责不符和评审程序不到位。解决办法:由贫困学生或家长填写《申请表》,统一交村委会,由村两委、组长、村民代表集中初审后报学校,由学校拟定资助名单及资助方式,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十天后无异议的,由政府盖章并返交学校填写《“两免一补”学生名单拟定表》报县教体局、财政局审定,方可定为资助对象。

2、粮食直补。

粮食直补是国家将流通环节的间接补贴改为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是稳定和发展粮食生产、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举措。然而,由于补贴依据、补贴对象、补贴方式、补贴时间的不协调和不配套,造成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问题多多,矛盾重重。

如果依据实际种粮面积,一是上级分配下来的指标可能大于或小于实际种植面积,按亩分配,区域范围内亩均补贴标准将无法统一;二是粮食种植在本县分春秋两季进行,直补到农户时间如果要求在8月底前完成,秋季作物面积根本无法计算。

如果依据税改面积,一是上级分配指标面积与税改面积能否相符;二是部分土地撂荒户直补资金发放将成为矛盾焦点。

解决问题的建议:按照统计惯例,明确上年度秋季至本年度夏季为本年度粮食直补周期。严格以税改面积为依据,各乡镇在5月底前将群众撂荒耕地认真统计并在税改面积中减掉,然后将补贴标准、到户面积以村为单位公示确定,群众无异议后方可录入财政补贴管理系统,数据上报县财政局核对无误后进行数据锁定,最后严格按照核定数据进行足额补贴到位。

3、农村低保。

农村低保作为国家“全民低保”的一部分,使广大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得到了切实保障,让广大农民切实体会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然而以“人均纯收入”这个抽象而动态的数字作为评定依据,却让乡村两级在执行过程中左右为难,踌躇难定,吃足苦头。

没有统一且适用性强的评定标准和明确的政策界限(别提什么“人均纯收入”,那数据对群众根本没有说服力),让乡镇如何操作,农民如何评定?但钱还得想办法发下去,如是就出现了“各乡各规矩、各村各评法”,评定依据五花八门,评定标准千奇百怪,最终导致该项惠民力度最大的“香饽饽”变成“乡怕村怨民恨”的“烫山芋”,钱发了多少,矛盾就有多少。一个乡镇干部作联自嘲曰:“你也要、他也要,只些许银子,给谁是好?穷也争、富也争,就一帮懒人,不发也罢!”。

解决办法:

一是具体评定条件,明确保障对象。

⑴应保未保户:不够农村五保条件,而又无收入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三无”特困人员; (2)重病重灾户:家庭主要劳动力患重大疾病或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无法维持基本生活。(3)特殊困难户:生存条件差且年老、体弱或多病,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的特困农户;(4)残疾人: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生活不能自理的弱智或重度精神病人;(5)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⑹政策范围内规定享受低保的特殊对象。

二是公开操作程序,群众民主评议。

⑴将保障对象评定条件以组为单位上墙公布并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⑵由困难农户提出书面申请,村两委召开党员组长、村民代表会议(实到人数占应到人数的60%以上有效),公开民主评议保障对象;⑶民主评议保障对象名单上必须附简要享受原因,并以村为单位公布15天,群众无异议后完善相关资料报乡镇政府审定;⑷乡镇组织人员按名单逐人核实,对不符合享受条件的要与当事人面谈并形成书面材料备档。审定享受保障的对象名单再以村为单位公布10天以上,确无异议,方可报县民政局审批。

惠农政策的落实,只要实现了政策配套、机制健全、权责分明、评审公开、程序到位、监督得力,乡镇才有打造亲民政府的基础,干群关系也将得到彻底改善,广大农民就能真正享受政策的实惠。

 


[打印文章]
更多
下一篇:浅谈加强和改善医德医风建设[ 2009年03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