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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三联”办案 激活“五大”效应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03日 点击数: 字体:

近年来,白河县纪委在认真总结过去异地办案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县情实际,不断总结、提升和创新,逐步形成了以“三联”(联片、联查、联审)为主体的乡镇办案机制,产生了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应。

乡镇纪委处于纪检工作的最基层,直接面对广大的农村一线。同时,乡镇纪检工作头绪繁杂,面积分散,人力单薄。为了将分散的力量统一调配和有效整合,形成一支有力的基层办案队伍,白河县纪委在全县推行“三联”办案机制。合理划分联查片区。本着“合理、方便、利于办案”的原则,将全县15个乡镇按照地域划分为5个片区,每片区3个乡镇成立一个联查小组,由所在片区乡镇的纪检干部组成,并由一名县纪委常委联系,负责抓好片区内纪检案件的查办工作;对重点难点案件实行联查。对乡镇已着手调查但阻力较大或疑难复杂的案件、问题特别突出的案件、损害群众利益的重点案件、上级纪委交办要结果的案件以及重访、群访的案件由联查小组进行联合调查;实行联合交叉审理。对调查后立案的案件, 由县纪委负责统一协调、调度,集中人力、时间开展联合交叉审理工作。

为了使乡镇案件联查联审工作做到有的放矢,县纪委出台了《乡镇纪委案件联查联审工作实施方案》、《乡镇纪委案件联查联审制度操作程序》、《信访主办人制度》以及《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助辩制度》等系列文件,不断完善措施,坚持按规范程序操作,为联片联查联审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04年推行案件联查联审制度以来,该县纪委共联合查办交叉审理案件72件,处理违纪违法党员干部76人,着力解决了基层查办案件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提高基层执纪办案工作水平和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同时,激活了“五大”效应。

一是解决了乡镇有案不查、隐瞒不报的问题。随着联查联审制度的推行,引起了乡镇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现在,只要有群众举报或发现案件线索,乡镇都会主动与联查小组协调、沟通,寻求援助,做到了重点案件及时查办,使矛盾化解在基层。

二是整合了办案资源,增强了乡镇办案能力。实行联查联审制度以后,无论是案发乡镇还是被抽调人员的乡镇,都能够让纪检干部抽出身来,集中办案,有效的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也增强了乡镇办案能力。

三是解决了乡镇不愿办案、不会办案的问题。推行联查联审制度后,使乡镇纪检干部在办案中可以放开手脚,坚持原则,依法依纪办案,保证办案质量。同时,在联查联审工作过程中,办案人员常常就案件证据的确认、违纪事实的认定、处分档次的确定来进行讨论,发表各自的意见,在互相讨论的基础上达成一致,通过这个过程,使参与办案干部业务素质不断增强,办案能力不断加强,办案水平不断提升,从而全面推动了基层办案工作。

四是解决了基层突出的信访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通过推行乡镇案件联查联审制度,提高了乡镇纪委处理和解决信访问题、综合运用组织协调、信访查办、信访监督的能力,从源头上化解和减少信访问题,使一些矛盾和问题都能消除在萌芽状态或就地解决,维护了社会稳定。

五是充分发挥了县纪委对基层办案的指导作用,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凝聚力。乡镇案件联查联审工作直接在县纪委的领导和指导下进行,所有案件的办理都不会偏离党政纪法规程序,通过指导联查联审办案工作,提高了乡镇纪委的办案能力、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同时,联片小组的纪检干部之间由于经常相互讨论、学习,在工作中不知不觉形成了团结合作、并肩作战的深厚情谊,进一步增强了纪检干部的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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