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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与构建惩防体系的关系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发布时间:2005年06月23日 点击数: 字体: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对和防止腐败,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就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做出了全面部署,决定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这是坚持用“三个代表”武装全党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举措。正确认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之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之间的关系,对于结合地方实际,创造性地落实中央决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一、深刻认识和理解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中的科学内涵和时代意义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和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是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反腐倡廉工作实践经验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深刻总结和理论创新,是对执政规律特别是反腐倡廉规律认识的深化,也是一个带有全局性战略性根本性的新课题。它全面贯彻了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指出了反腐败工作的努力方向;充分体现了党对基本国情和反腐斗争发展趋势的理性认识,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建立这一体系恰当处理了惩处与防范、治本与治标的关系,进一步揭示了反腐倡廉的内在规律。正确认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科学内涵和时代意义,关键要把握它的四个特性:一是体系谋划具有前瞻性。建立健全反腐败惩防体系是一个不断实施和完善的过程,执政党必须始终把反腐败工作放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大前提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背景下来研究和把握,不断丰富完善反腐败的工作思路和对策,用战略眼光和超前思维来科学规划,精心设计,使其与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相协调,体现我党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方面的超前性思维。二是体系作用具有服务性。改革开放进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之后,具备了更为有利的经济基础、体制环境和法律条件,因此,要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使反腐倡廉工作与社会同步发展,与时俱进地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三是体系设置具有完整性。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若干要素共同构成,内涵丰富,全面完整。教育是基础,解决领导干部“不想”腐败的问题;制度是保证,解决领导干部“不能”腐败的问题;监督是关键,解决领导干部“不敢”腐败的问题。三者有机地统一于反腐倡廉的全过程。四是体系要素具有互补性。教育、制度、监督三者目标一致,各有侧重。教育具有引导性,侧重于教化;制度具有规范性,侧重于约束;监督具有威慑性,侧重于强制。各要素相互渗透、相互促进。教育为制度和监督奠定思想基础;制度为教育和监督提供保障;监督为制度和教育拓展路径。只有三者并重、三位一体、三管齐下,才能有效地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   

 二、构建“四廉”体系,将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腐败体系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中落实到位  

  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结合本地实际,找准工作载体。构建学廉、保廉、促廉、卫廉的“四廉”体系,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创造性落实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具体实践  

(一)加强宣传教育,构建学廉体系。学廉属于教育的范畴。教育在反腐倡廉中处于基础性地位,发挥着基础的作用。一是完善教育机制。要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改变过去纪委一家唱廉政教育“独角戏”的局面,把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党校和新闻媒体等各方面的力量统筹起来,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局面;二是改进教育内容。围绕“掌权、用人、管钱”等关键环节,着重解决好如何对待群众、如何掌权施政、如何对待名利等问题;三是创新教育方式。改变单一的灌输教育模式,在充分发挥传统载体作用的同时,注重运用网络、手机短信、公益广告等现代科技手段开展教育,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四是拓展教育范围。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群众体、不同行业的党员干部,分类要求,分层施教,探索反腐倡廉全民教育之路,逐步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社会教育的国民教育体系,培养“廉洁可敬、腐败可耻”的社会意识,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辐射力和渗透力。 

(二)创新机制制度,构建保廉体系。保廉属于制度的范畴。反腐倡廉制度是保证。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必须有严格规范的一系列制度做保证。因此,要坚持创新机制、健全制度,从权、钱、人等关键环节入手,建立一个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反腐保廉体系,逐步形成靠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理人的约束机制。要着力推进四项改革。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公示审批条件、程序和结果,积极推行电子政务,防止“暗箱操作”。建立行政许可过错追究制,严肃追究过错责任人和主管人员的责任。二是加快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所有政府性资金都要纳入预算管理;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减少预算执行的随意性。三是积极推进投资体制改革。按照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投资体制的要求,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确立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加强和改进对投资活动的监管。四是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各项任务。健全和落实干部能上能下的机制,推行领导干部引咎辞职、竞争上岗等制度,着力创建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三)强化督导检查,构建促廉体系。促廉属于监督的范畴。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监督是关键。要从强化社会监督、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三个方面,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从政情况的监督检查,促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廉洁从政、勤政为民,努力构建不易腐败的防范机制。一是开展民主评议,强化社会监督。要定期组织社会各界人员对政府职能部门进行民主评议,督促其增强依法行政和廉洁高效意识。二是制定《实施办法》,强化党内监督。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和配套制度,采取执法监察、专项清理、督察、述廉等监督措施,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三是深化政务公开和财务内审,强化群众监督。在各级各部门普遍实行政务、厂务、村务、校务“点题公开”和公开听证制度,强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让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参与重大决策,防止个别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深化财务内部审计制度,单位支出的每一张票据,都必须经过财务内审小组和主管领导双重审查签字方可入账,从而强化对一把手“一支笔”财权运用的监督。 

(四)严肃惩处追究,构建卫廉体系。卫廉属于惩处的范畴。反对腐败,要在认真做好事前防范的同时,切实加强事后的惩治,以惩治并举,综合治理,更加有效地预防和减少腐败,为此,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积极探索办案工作规律,不断改进办案方式方法,通过查办案件产生强大的威慑力,努力完善不敢腐败的惩治机制,以卫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和从政行为的廉洁性。要进一步细化完善组织协调办案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司法、财政、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的职能作用,把办案的重点放在金额万元以上的大案和涉及科级干部的要案上,努力突破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同时,坚持实行“一案两报告”和“一案四书”制度,通过剖析典型案件,编发案情通报,一方面促使发案单位吸取教训、改进管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另一方面查防并举,以案施教,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积极作用。通过构建学廉、保廉、促廉、卫廉这一“四廉体系”,整合各部门教育资源,完善机制制度,统筹各方面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力量,形成全方面,多角度、立体式的反腐倡廉工作体系,促进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立健全和落实。

三、立足本职,组织协调,加快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步伐   

 纪委作为党的专门监督机关,对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腐败体系负有重要责任。各级纪监监察机关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与时俱进,提高素质,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为反腐败惩防体系的建立完善和深化落实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要不断提高适应市场经济的工作能力。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惩防腐败体系,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发展意识、市场意识,善于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格局中认识和把握反腐败斗争的规律,改变就反腐败而反腐败的思维定式。认真学习市场经济的基本知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正确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规律和运行规则,善于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观点,观察、分析、判断和处理反腐败斗争中的具体问题。要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寓于改革发展的各项重要措施之中,更好地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切实发挥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职能。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惩防腐败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党政各级各部门,这就是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的工作重点。把重点放在影响改革发展、妨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的突出问题上,以体系建设推动反腐败各项任务的落实。二是紧紧围绕提高党的领导水平等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既从全局上、整体上加强对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组织协调,又要抓好教育、制度、监督等具体工作的具体落实,正确处理好整体与局部、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防范的关系,推动体系建设健康、协调发展。三是以反腐败牵头部门的特有优势,加强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建设。针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切实抓好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的改进工作,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   

(三)强化惩处作用,优化发展环境。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惩防腐败体系,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贴近经济建设抓好反腐败,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着力解决影响经济发展和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纪检监察机关的执纪执法程序要体现法治精神,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权限和手段执纪,不违法、不越权、不越位,坚持法纪面前人人平等,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具体讲要严肃查处涉企“三乱”、“吃拿卡要”和“三强四霸”等问题,为企业发展提供平台:要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和公路三乱等歪风,切实加大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以实实在在的成果取信于民。要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健全相关制度,开展民主评议,提高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廉洁高效意识和服务水平,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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